近期截止的地方文旅项目LOGO征集如下:
1.8w奖金|贵州村马Logo征集(4月25日)
5w奖金|“i西安”品牌Logo与IP形象征集(4月28日)
2w奖金|福建三明尤溪征集城市logo(5月31日)
3w+5k奖金|本溪城市形象标识(LOGO)和城市宣传语征集(4月15日)
1w奖金|合肥·庐江文旅宣传品牌/口号征集(4月9日)
2w奖金|迁安市城市形象LOGO和迁安精神征集(5月31日)
2w奖金|福建·大田县城市旅游形象LOGO征集(5月6日)
5w奖金|山东滨州好品品牌取名+LOGO+口号征集(4月13日)
5w高奖金|福建宁德霞浦文旅品牌IP形象征集(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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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w奖金|贵州村马Logo征集(4月25日)
为提升贵州村马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品牌保护维权推动品牌形象深入人心形成社会广泛共识三都县面向全社会征集贵州村马logo啦~不限地域!最高奖励1.8万元!一起来看看
一征集对象
面向全国范围内的设计爱好者、专业设计机构、高校设计专业师生等,以个人、团队或单位名义参赛均可。
二征集时间
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25日(纸质信件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
三设计要求
1.主题鲜明:LOGO设计需体现“贵州村马”赛事精神,融合三都的地域文化、水族文化、乡村风貌、体育精神等元素,突出“村马”主题。
2.创意独特:设计风格新颖,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能够吸引大众的注意力。
3.视觉冲击力强:色彩搭配合理,构图简洁明了,具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和识别性。
4.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如赛事宣传、纪念品、服装、工作证等。
5.原创性:投稿作品须为原创,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使用过,不得与其他国家、组织、城市或区域已公开发表或已注册的商标logo雷同或近似。投稿单位或个人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独立的著作权,如作品涉及著作权、版权等纠纷情况,则该次投稿视为无效,相关责任由投稿单位或个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方式
1.电子稿件提交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注明“贵州村马LOGO征集”。
2.提交内容包括:
a. 附件1:贵州村马LOGO征集活动参赛作品提交表。
b. 附件2:贵州村马LOGO征集活动知识产权声明书。
c. 附件3:LOGO设计图(存储为JPG或TI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3. 若以团队名义参赛,需提交团队资质证明。
五评选流程
1.初选:由主办方组织专家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步筛选,选出若干优秀作品。2.公示:评选结果将在相关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通过指定邮箱反馈。
六奖项设置
1.一等奖(1名):奖金18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2.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3.三等奖(3名):奖金3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4.优秀奖(20名):奖金1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注: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奖者需自行缴纳所得税。主办方将在获奖名单公示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奖金至获奖者指定账户,证书将在公示后60个工作日内邮寄至获奖者通讯地址。
七知识产权说明
1.所有投稿作品必须是原创,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否则将取消参赛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作者须提供作品源文件,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使用、开发等。
3.未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但主办方有权在宣传活动中使用,且需注明作者信息。
4.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需签署《贵州村马LOGO征集活动知识产权声明书》,确保作品不侵犯第三方权利,未签署本声明书的参赛作品将被视为无效投稿。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投稿作品恕不退还,请参赛者自留底稿。
2.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参赛作品一经提交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各项规定。
九联系方式
1. 联系人:蔡蔓玲
2. 联系电话:18385654948
3. 联系地址: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行政中心七楼707办公室
4. 电子邮箱:sdxwcb123@163.com.com
中共三都水族自治县委宣传部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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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w奖金|“i西安”品牌Logo与IP形象征集(4月28日)
为打造城市服务平台新标杆,“i西安”品牌Logo与IP形象征集活动火热开启!协会作为本次活动协办单位,现诚邀设计精英、高校师生、创意达人及热爱设计的你,用画笔绘就西安数字服务新名片,携手共谱古都智慧服务新篇。
活动简介
“i西安”平台,作为西安面向市民、企业及政府部门的城市综合服务总平台、总门户,服务于城市生活的方方面面,涵盖政务服务、生活服务、企业服务、城市管理等广泛场景。为全方位提升平台的品牌影响力与视觉识别度,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品牌Logo与IP形象。
活动时间
作品征集:3月31日至4月28日
参赛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参赛对象包括但不限于高校师生、专业设计师、设计爱好者及广泛市民群体。可由个人或个人组成的团队报名,不支持以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等法人主体名义参赛。
征集内容
(一)“i西安”品牌Logo
“i西安”Logo应融合西安的城市文化底蕴与数字化服务特质。既要彰显政务场景的庄重性,又要传递城市综合服务的亲和力,确保设计具有高辨识度和良好的延展应用性。
(二)“i西安”IP形象
“i西安”IP形象需体现人物化或拟人化的特征。既具备亲和力,又能传递出城市的独特魅力,增强与“i西安”用户的情感共鸣。IP形象将广泛应用于数字人、文创产品、宣传活动等场景。
征集要求
(一)形式与规格
作品既要适用于数字平台(网页、App、小程序),也能满足海报、宣传品等线下场景的应用需求。鼓励参赛者提交3D版IP形象作品。
(二)创意与元素
作品需融入西安历史人文与现代形象,突出“数字服务”与“智慧城市”内涵。造型简洁明快,兼具创意与识别度,充分展现西安城市气质与平台服务属性。
(三)原创性与规范性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未在其他赛事中获奖或公开发表,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作品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敏感隐喻及不良元素,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资格。
评选方式
1.网络投票
征集阶段结束后,剔除不符合本次活动主题、格式或原创性要求的作品,其余作品进入投票阶段。两赛道各自投票排名前30名作品晋级专家评审。具体投票规则请持续关注“i西安”平台及新媒体账号。
2.专家评审
由相关领域专业人士组成专家评审团,对作品的创意、文化融合度、视觉表现力等要素进行综合打分,确定中选方案及获奖名单。
3.结果公示
中选方案及获奖名单将在“i西安”平台进行公示。
奖项设置
品牌Logo设计与IP形象设计两赛道独立评选奖项,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及入围奖:一等奖各1名,奖金50,000元;二等奖各3名,奖金10,000元;三等奖各6名,奖金5,000元。各级奖项均颁发荣誉证书。
投稿方式
1. 征集时间:3月31日至4月28日,逾期视为无效投稿。
2. 投稿邮箱:ixian_zjhd@163.com
3. 提交要求:具体投稿作品规格参数要求,请前往“i西安”App、“i西安”支付宝小程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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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w奖金|福建三明尤溪征集城市logo(5月31日)
为进一步提升尤溪城市知名度与美誉度,增强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充分展现“闽中千年古县、朱子诞育圣地”的独特魅力,特举办此次征集活动,向全社会征集尤溪县城市形象Logo。征集方案具体如下:
征集内容
尤溪县城市形象Logo
征集时间
2025年4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征集对象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不限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
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尤溪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尤溪县融媒体中心
征集目的
通过征集具有创新性、代表性和影响力的城市形象Logo,打造尤溪品牌形象,推动尤溪文化、旅游、产业等多领域融合发展,为尤溪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征集主题
聚焦尤溪作为“闽中千年古县、朱子诞育圣地”的独特定位,突出体现朱子理学文化传承创新,融合“理学之源、生态之美、闽心之魂”三大维度,结合建设“五区两县”,奋力打造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尤溪样板等要素,设计兼具历史厚重感与现代传播力的城市符号。
作品要求
1.创作要求:具有尤溪特色,富有创意和感染力,简洁易识别,具有视觉冲击力,是尤溪对外宣传的重要视觉符号。
2.格式要求:作品以JPG格式提交,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作品入围后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如AI、CDR、PSD格式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并附带5-6张简单设计应用展示图,便于宣传。
3.设计要求:作品应包含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不超过500字),包括设计的图样和技术文字说明(图样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适合在各种载体和场景中制作应用。
投稿作品需自行保留源文件,以便入围后调用。
奖励标准
采用作品1件,奖励人民币2万元;
其他2件入围作品各奖励人民币3000元(奖金为税前金额)。
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截止后,尤溪县委宣传部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最终评选出尤溪县城市形象Logo入围作品3件,再从中产生采用作品1件(如无合适可采用作品,则空缺),最终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征集方式
1.投稿作者请在“福建微尤溪”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下载《尤溪县城市形象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填写并签名盖章后,以拍照或扫描成JPG或PDF格式,连同作品一起提交至指定投稿邮箱。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恕不退还,投稿者需自留原稿。
3.投稿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yxxwxcb@126.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尤溪县城市形象Logo征集+应征者名称+联系电话”。
联系人:朱女士,0598-6333592、19835726782。
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不能是已经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应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参与应征者作品在此次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参加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如因应征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活动及活动组织者无关,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4.若有内容相同的应征作品,以首先到达征集邮箱者为准。
5.投稿即自动视为同意本次征集活动所有条款,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期间,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请与活动主办方联系(联系电话:0598-6333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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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w+5k奖金|本溪城市形象标识(LOGO)和城市宣传语征集(4月15日)
本溪城市形象标识(LOGO)和城市宣传语征集启事
一、征集内容
本溪城市形象标识(LOGO)和城市宣传语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本溪市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本溪市融媒体中心
三、参与对象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设计公司、设计院校及设计爱好者等,个人或团队均可参与,无国籍、年龄、行业、地域等限制。
四、征集要求
本溪城市形象标识(LOGO)和城市宣传语,要易于被不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认同,达到 “一看想到、一眼记住” 的效果。
(一)城市形象标识(LOGO)
要具有鲜明的本溪特色,体现城市风貌,展现城市文化内涵,有充足的形象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辨识度高、易于理解、特色鲜明。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适合在各种载体、活动场合上使用。
形象标识(LOGO)设计,要提供标准彩色稿和设计创意说明。设计说明包括设计图形、元素、文字及技术说明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该设计所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
作品图形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 400dpi(像素 / 英寸),JPG 或 TIF 格式,大小不低于 1MB,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 或 CDR 格式)。
参评作品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但必须符合中国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二)城市宣传语
主题鲜明。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契合本溪文化底蕴、地缘特征、发展定位,彰显本溪独特的城市形象和精神风貌。
立意新颖。思维独特、定位准确、大气开放,具有较强的亲和力、凝聚力,易于在展览、宣传品、媒体、对外宣传等领域推广传播。
语言精练。语句工整押韵、朗朗上口,文字简洁、规范,便于理解记忆,字数在 12 字以内,并附相关创作说明(500 字以内)。
五、征集时限
征集自 3 月 22 日启动,至 4 月 15 日截止。
六、奖项设置
城市形象标识(LOGO)设录用奖一名,奖励 30000 元现金;入围奖五名,奖励 10000 元现金。
城市宣传语设录用奖一名,奖励 5000 元现金;入围奖五名,奖励 500 元现金。
入围奖和录用奖不可兼得。所有奖金均为税前,由获奖者本人按照国家相关法规缴纳税金。所有奖项宁缺毋滥,所有获奖名额均为最高名额。
七、提交要求
每位参与者可提交 1 - 2 件作品,作品应为未曾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并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权益。
形象标识(LOGO)需提交 1 份 A3 的横式排版文件,呈现 LOGO、3 - 6 张延展图及设计说明。作品图片上任何地方均不能出现任何作者或参与机构的相关信息。
作品压缩文件及作品文件名称应留有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及身份证号(或单位、团队等信息),邮箱主题为:本溪城市 LOGO 或宣传语征集 + 姓名 + 电话。
征集邮箱:yzmb777@163.com
八、其他要求
若有内容相同或者高度相似的作品,以先到达征集邮箱者为准。
版权说明:本次活动评选出的获奖作品将被视为作者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应征者一经提交参赛,即视为认同该知识产权无偿转让条款。获奖作品需提供矢量源文件(AI 或 CDR 格式)。本溪市委宣传部独家拥有使用权、发表权及改编权,有权将其用于相关宣传、画册、展览及宣传推广活动等。应征者不得擅自发布或将该作品及其权利转让给第三方。同时主办方除向获奖者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报酬和税费。
参赛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单位)创作的作品,如作品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纠纷的,主办单位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并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所有因参赛作品引发的版权或知识产权纠纷均与主办单位无关。
参赛者必须保证各方面均没有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包含但不限于商标、专利、版权、反不正当竞争、地理标志、货源标记、商号、集成电路、多媒体、数据库、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各方面权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参赛规则,多主体合作方侵害有效合同约定,参赛者须严格遵守活动处理侵权投诉的规定和程序,有关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承担。
以单位、团体、组织等名义投稿的应说明第一创作者,若作品获奖,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或者单位(团体、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当遇到以下情况时,主办单位有权取消评奖资格、收回奖金,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1)正式确认获奖作品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2)设计者对已获奖作品进行重大修改,并继续在该作品上使用获奖标志或利用其进行宣传。
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转移事宜由主办单位另行规定。
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事宜具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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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奖金|合肥·庐江文旅宣传品牌/口号征集(4月9日)
为进一步明确庐江县文化和旅游品牌形象定位,寻求更具吸引力、创新性和传播力的宣传口号,提升庐江文旅形象辨识度,中共庐江县委宣传部、庐江县文旅局、庐江县融媒体中心联合举办庐江文旅宣传口号征集大赛,向社会公开征集庐江县文旅宣传品牌口号。
一、征集范围
本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个人、单位、团体等均可参加。
二、征集时间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4月9日。
三、征集要求
1、内涵丰富。体现庐江文化底蕴、地域风情、旅游特色,彰显新时代庐江人的精气神,展示庐江文旅整体形象。
2、传播力强。表达准确、简洁明了、响亮得体,便于理解、识别、记忆和传播,实现“一句话叫响一座城”,具有较强的感染力、亲和力和传播力。
3、坚持原创。投稿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他权利,不隐含广告语意,不参与其他评选活动。
4、突出创意。投稿以中文形式呈现,文字简洁,语言精炼,总字数原则上不超过10个字,附简要说明(100字左右)。
四、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设:
一等奖1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一等奖获奖作品将作为庐江文旅宣传品牌口号广泛推广使用(如未能收到满意作品,该奖项视情可空缺)。
二等奖2名,奖金人民币各1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人民币各500元。
优秀奖10名,奖励价值200元左右2025年第十七届合肥·庐江白云春毫茶文化旅游季伴手礼一份。
说明:获奖奖金个人所得税自理。
五、投稿方式
1、微信公众号:微聚庐江。
①关注“微聚庐江”微信公众号,发送“征集大赛投稿”,获取投稿链接。
②扫描或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信息填报。
2、电子邮箱
1129874055@qq.com(标题栏请注明:庐江县文旅宣传品牌口号征集活动)
六、特别声明
1、所有应征稿件均应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2、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如有投稿作品内容相同,以先投稿者为准(以接收时间确定先后次序)。
3、主办方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作品进行加工修改后使用。
4、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被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
5、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咨询电话:0551-87318002;0551-8732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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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w奖金|迁安市城市形象LOGO和迁安精神征集(5月31日)
是垂柳依依的三里河畔
是碧波荡漾的黄台湖
是雄伟壮观的大理石长城
还是钢铁与山水共舞的活力坐标
是底蕴厚重 气势恢弘的轩辕阁
是蔚然成风 浸润全城的文明底色
还是崇德向善 勇往直前的奋斗之姿
一百个人眼中 有一百种
对迁安美好的描述
你想把你心中的迁安
展现给大家看吗
现在机会来啦~
“迁安精神” 表述语
迁安城市形象标识 LOGO!
开始 征!集!啦!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文化思想,进一步彰显城市品格、涵养城市气质、增强文化自信,践行“四敢”要求,弘扬唐山“五种精神”,激发“我是迁安人”的自豪感、归属感、荣誉感,提高迁安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切实唱响“干在实处挑大梁、走在前列作表率”的最强音,奋力推动迁安高质量发展向上突围,政协迁安市委员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迁安城市精神”表述语、迁安城市形象标识。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电子邮件以发件时间为准,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
征集内容
(一)“迁安城市精神”表述语;
(二)迁安城市形象标识。
征集范围
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凡关心支持迁安发展的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均可以参与征集活动。
征集要求
(一)“迁安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要求:
1.导向正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迁安人民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价值追求,凝聚全市人民团结奋斗的强大精神力量。
2.特色鲜明。深度挖掘迁安历史文化、地域特点、产业优势和发展成就,精准提炼出能够代表迁安独特气质与精神内核的表述,将迁安的过去、现在与未来相贯通,具有鲜明的辨识度。
3.内涵丰富。表述语应涵盖迁安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文化传承、生态建设、民生改善等方面展现出的精神品质,体现城市发展的动力源泉。
4.语言精炼。文字简洁明了、朗朗上口、易于记忆和传播,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号召力,适合在各类场合广泛使用,便于通过多种媒体形式进行宣传推广。
(二)迁安城市形象标识征集要求:
1.充分体现迁安市地域特色和丰富历史文化内涵,展示新时代迁安城市精神、彰显迁安城市个性。采用彩色图文设计,构思新颖、主题鲜明、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认识、理解、认同。同时,应当具备较强的应用性,可在各种场合、标牌和载体上使用,符合不同材质制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视觉传播效果。
2.标识设计内容由设计方案、设计图稿、设计创意理念文字说明等组成,包括标志图形、标准字体(中英文)、标志和标准字的组合、彩色图稿与单色图稿、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等内容。可附加三维立体造型及模拟各种场合应用的效果图,并附有文字创意说明(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名称含义和象征意义)。标识作品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于1兆,并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作品报送
(一)所有作品均需提供电子版本、纸质文本两种格式,并提交《“迁安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表》《迁安城市形象标识征集表》。
(二)投稿邮箱:qajszj@163.com;邮寄地址:河北省迁安市钢城大街行政办公中心5楼政协办公室522室,邮编064400。投稿时须注明“‘迁安城市精神’表述语征集投稿”或“迁安城市形象标识征集投稿”字样。
作品评选及奖项设置
(一)评选方式:
征集时间截止后,成立由市级领导、专家学者、有关部门、各界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初评遴选、公众评选、研讨审议、对外公示等步骤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
(二)奖项设置:
1.“迁安城市精神”表述语奖项设置:一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二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三等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2.迁安城市形象标识奖项设置: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20000元;二等奖2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三等奖3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同时颁发获奖证书。
有关要求
(一)作者可以同时参与“迁安城市精神”表述语、迁安城市形象标识两件作品的征集,也可以参与其中之一,原则上每位创作者投稿不得超过3件,所有应征作品必须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方式。
(二)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首发,具备完整的知识产权,无抄袭、剽窃等侵权行为。若出现侵权纠纷,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参赛作品在此次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不得参加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不得用于任何商业用途。所有应征作品无论使用与否,一律不予退回,请自留底稿。
(三)入选作品在作者领取奖金后,其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包括对其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和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进行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主办单位不再额外支付报酬。
(四)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为税前金额。以单位、团体、组织等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励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五)如有内容相同或相似的“迁安城市精神”表述语、迁安城市形象标识的应征作品获奖,不并列设奖,以首先到达征集邮箱者为获奖对象。
(六)凡投稿者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七)联系方式:秦漫 0315-7699662,13663368995;刘安琪 0315-7699007,15533459613。
政协迁安市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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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w奖金|福建·大田县城市旅游形象LOGO征集(5月6日)
为深入挖掘“仙峰古堡 茶美大田”城市品牌丰富内涵,展示“岩城”独特形象,以更凝练、贴切和易记的方式宣传推介大田,全面提升大田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面向全社会征集大田城市(旅游)形象Logo,具体方案如下:
一征集内容
大田城市(旅游)形象Logo
二征集时间
2025年3月20日起至5月6日止
三征集对象
面向社会各界征集,不限单位、团体、组织或个人。
四主办单位
中共大田县委宣传部、大田县文旅局、大田县融媒体中心
五作品要求
1、形象Logo设计创意应与“仙峰古堡 茶美大田”城市品牌相呼应,与“奋”字(“大”与“田”组合)精神相联系,赋有板灯龙、“第二集美学村”、郭居敬孝文化等大田特色元素和文化底蕴,深入解构大田城市文化体系,成为高度凝练的大田城市精神和形象视觉符号。
2、设计标识图案力求形式简洁,富有时代感和艺术性,易于识别和在国内外推广宣传,适合在平面媒体、网络媒体、电视荧屏、画册、宣传品、徽章等多种载体、媒介和场景使用。
3、作品应包含彩色效果图,同时附对图形标识和字体的创意文字说明,如设计的图样及技术说明(图样的尺寸、比例、颜色等)和设计图样的理念说明(设计思路、蕴含的意义、寓意、背景等),说明应有助于对标识的理解,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4、作品以JPG格式提交,提供尺幅为A4标准大小,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英寸),作品入围后提供矢量图形源文件(如AI、CDR格式文件)和所用到的字体,并附带5-6张简单设计应用展示图,便于宣传。
六奖励标准
1、采用作品1件,奖金人民币2万元。
2、入围作品3件,奖金人民币2000元/件。
七作品评选
征集活动截止后,大田县将邀请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综评。
1、初评。对作品进行初评筛选,初评不设入围数额比例,以实际作品质量为准。
2、复评。对初评筛选出的作品进行复评,评选出10件作品并进行版权复核和注册查询,对不合规的作品进行剔除。
3、终评。对复评选出的作品进行终评,综合设计理念、呈现效果、网络投票意见等,评选出大田城市形象Logo入围作品3件,再从中产生采用作品1件(如无合适可采用作品,则空缺),最终结果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八征集方式
1、投稿作者请在“大田融媒”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下载《大田城市(旅游)形象Logo征集活动报名表》《大田城市(旅游)形象Logo设计应征作品创作者著作权确认书》,填写并签名盖章后,以拍照或扫描成JPG或PDF格式,连同作品一起提交至指定投稿邮箱。
2、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来稿恕不退还,投稿者需自留原稿。
3、投稿作品发送至指定邮箱:dtxwxcb@163.com,邮件名称统一格式为“大田城市(旅游)形象Logo征集+应征者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范先生,0598-7222093。
九声明事项
1、应征作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要求,作品必须是投稿者的原创,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无抄袭仿冒等侵权行为,不能是已经投入市场销售的作品,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任何权利,凡违反上述要求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2、应征作品一经投稿并评选入围,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应征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署名权、商标权),主办单位有权对参征作品进行修改、发表,有权要求应征者将被采用的作品按照主办方的要求修改完善,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
3、参与应征者作品在此次评审结果公布前不得将作品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或参加其他类似大赛或活动、不得将参赛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4、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奖金为税前金额,采用作品与入围作品奖金不累计发放。
5、以单位、团体、组织等名义应征的获奖者,奖金由第一创作者或机构法定代表人代领,具体分配自行协商解决。
6、若有内容相同的应征作品,以首先到达征集邮箱者为准。
7、如因应征作品的权利瑕疵或其内容虚假、非法、不正当,或任何其他不合理原因而产生的法律纠纷、或造成第三人损失的,与活动及活动组织者无关,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8、凡应征的作者,均视为充分知晓并自愿接受和遵守本征集公告的各项规定与要求。
9、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均属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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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w奖金|山东滨州好品品牌取名+LOGO+口号征集(4月13日)
为做好滨州好品品牌打造、展示展销和城市形象宣传推介,现面向社会公开有奖征集滨州好品品牌名称及LOGO、主题宣传语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滨州市农发投资集团
滨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二、征集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专业组织(机构)
三、征集时间
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4月13日
四、征集内容及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品牌名称及LOGO、主题宣传语的描述、立意及呈现形态,要紧扣滨州粮油加工、畜牧水产、农林果蔬、家居家纺、非遗手造等多方面满足公众消费使用的好品好物的优势特点,精准契合滨州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地理特征、自然资源,能够表达独特的价值观和品牌个性,具有较强的辨识度、传播力,适合多种场合和载体使用推广。
(二)征集作品
品牌名称:应征作品不超过5个字(附2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简洁明快,朗朗上口。
品牌LOGO:应征作品需包括图案、文字、颜色等元素,设计风格和类型不限(附500字以内的创意说明)。LOGO应为JPG格式,分辨率应在300dpi以上。作品入围后需提供矢量源文件。
主题宣传语:应征作品不超过20字(附500字以内的内涵阐释),要求立意高远、表述规范。
五、奖项设置
(一)品牌名称及LOGO评选及奖项设置:采用奖1名,奖金50000元;入围奖5名,每名奖金10000元。
(二)主题宣传语评选及奖项设置:采用奖1名,奖金30000元;入围奖5名,每名奖金6000元。
采用奖与入围奖不重复计算;经评审,若本次征集中没有遴选出可采用的作品,采用奖空缺;获奖者需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奖金。
六、评选公示
主办方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通过网络投票、群众(网民)代表评议、专家评审等方式进行评选,并在官方媒体进行公示。评选公示期间被投诉、举报有抄袭且查证属实的,取消作品评选资格。
七、知识产权声明
(一)所有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未进行过公开发表,未申请专利、商标或进行版权登记,未参加过其他比赛,未以任何形式进入商业渠道。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权、商标权等专有权利的,主办方因此遭受损失,有权向设计者追偿。
(二)采用奖和入围奖作品除作者署名权外的所有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列方式行使知识产权:享有对该作品进行再设计、使用、开发、修改、授权、许可、出版、宣传等权利。本征集公告约定的奖金即为相应知识产权转让费用。
(三)获得采用奖和入围奖作品的应征者终身不得将该作品另投他处,亦不得在任何其他地方使用该作品,否则主办方将取消其应征、入围与获奖资格,收回奖金、奖品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最终选用作品的设计者有义务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作品,并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
(五)应征者提交作品之前,已仔细阅读上述条款,充分理解并表示同意。
八、投稿方式
(一)在“品质滨州”客户端首屏点击“滨州好品品牌有奖征集”,进入发布页面并进行投稿。
(二)投稿至电子邮箱:binzhouhaopin2025@163.com,邮件标题:【品牌征集】+应征者姓名+联系方式。
(三)联系人:郭老师,联系方式:18654348071(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九、其他事项
(一)应征者根据自身兴趣、爱好、专业能力进行选择性创作,既可选择全部征集内容进行创作投稿,也可选择其中一项进行创作投稿。
(二)如遇应征作品重复或应征者重名的,以收到投稿最早的为准。
(三)所有参评作品恕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
(四)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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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w高奖金|福建宁德霞浦文旅品牌IP形象征集(4月20日)
为深入挖掘霞浦城市文化基因,打造具有国际辨识度的文旅品牌形象,激发市民文化认同与城市活力,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人民政府即日起面向全国发起“霞浦文旅品牌IP形象设计征集”活动。诚邀文旅产业专家、设计师、艺术创作者及广大市民共同参与,以创意为媒,将霞浦的海洋文化、非遗瑰宝与山海人文凝练为独具魅力的吉祥物形象,助力霞浦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设计理念与主题
01文化融合
作品设计理念须融合霞浦独特的海洋文化、非遗传承及山海人文特色,取其形、塑其神,凸显霞浦“国际滩涂摄影胜地”“中国海带之乡”“中国紫菜之乡”“中国海带苗之乡”“中国南方海参之乡”“中国生态大黄鱼之乡”“中国诗歌之乡”等地域文化特征,展现霞浦深厚的历史底蕴与城市魅力。
02品牌形象
作品需结合“画本霞浦 千鲜之城”的文旅品牌形象,传递霞浦开放包容、创新进取的城市精神。
03标识要求
作品设计须带有“霞浦”字样,便于识别和传播。作品需兼具艺术性、传播性与延展性,适用于城市宣传、文旅衍生品、数字媒体等多场景应用。
(二)征集对象
01文旅产业知名专家、设计师、艺术院校师生。
02霞浦本土乡贤、非遗传承人、文化机构。
03全国范围内创意设计爱好者。
(三)赛事进程
01作品征集
2025年3月12日—4月20日
02作品评审
4月21日—5月9日(由文旅专家、非遗代表联合评审)
03作品公示
5月10日—5月16日(通过“文旅霞浦”公众号公示)
04颁奖仪式
2025年5月下旬(线下霞浦举办)
(四)奖项设置
01一等奖(1名):奖金50000元 + 高端定制奖杯 1个+荣誉证书
02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 高端定制奖杯 1个+荣誉证书
03三等奖(5名):奖金2000元 + 高端定制奖杯1个+荣誉证书
04特别创新奖(10名):1份霞浦非遗珍藏礼盒(价值300元)+荣誉证书
获奖作品将作为霞浦城市官方IP形象,应用于全域文旅宣传及产业开发,创作者享有署名权。
奖品&证书说明
荣誉证书及奖杯由主办方于赛事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全权负责发放,对接答疑。
评审说明
1.此次大赛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特别创新奖共18组获奖作品,由专业评审、主办方共同选出。
2.全部奖金均为税前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结算,将由执行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缴税款由执行方(按当地地方税收规定,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进行纳税申报。)
(五)投稿格式与方式
1.设计稿要求:提交平面主视觉设计稿,并绘制至少三视图(包括但不限于:正面、侧面、背面3张)。
2.提供延展场景效果图(能表现该形象特色的动作或表情)。
3.若包含一套完整的视觉系统(如色彩规范、辅助图形等)或故事设定,可作为作品加分项。
4.作品名称:作品应有名称,名称标注于设计稿的正下方,名称需简洁易懂、便于发音。
注:如应征方案中选,该中选应征方案中的作品名称,并不一定能被保留作为作品最终名称。
5.设计说明:附设计理念及创意说明(不超过300字),阐述作品的文化内涵与创意来源。
6.参赛者需下载统一【设计模板】进行创作,模板尺寸为:2560*1440px。
7.格式要求:参赛作品需保留300DPI分辨率,出图为JPG/PNG格式。作品色彩分别为RGB和CMYK模式;文件大小10MB内,保留可用于印刷生产或落地的源文件(支持AI、PS、C4D等源文件,图标、背景图等设计元素独立分层,可单独提取使用)。如需呈现更多效果(比如动效或视频等),请自行存储为能够完整呈现作品的模式(包括但不限于MP4、GIF格式)即可。主办方会根据需求与获奖者联系推进后续平台使用、修改完善等相关事宜。参赛作品需图层划分清晰、按标准规范存储,避免获奖设计师在文件交割中出现不符合要求的文件而影响奖金发放。
8.获取资料:关注“文旅霞浦”公众号,回复关键词“IP征集”获取《参赛作品细则设计要求》《设计模板》及投稿地址。
(六)参赛须知
1.参赛者在提交作品前请确保已阅读并且愿意遵守此次比赛规则,任何违反比赛规则的作品,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
2.参赛者提交的参赛作品均须未被商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参赛作品内容页中的全部字体,须不涉及任何版权问题(即为开源字体)。参赛者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且作品版权未移交他人(如作品中含有素材元素<非原创部分>,参赛者需拥有该素材版权的使用授权许可)。若在比赛或商业应用过程中发生版权纠纷,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3.获奖公示之后,获奖作者不得随意弃奖。
4.参赛期间,参赛者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用参赛作品参与本赛事相同或类似的其他平台或品牌组织的活动。
5.如多人合作,需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单幅作品合作不可超过2人。
6.内容要求:提交的作品效果图中请勿出现以下内容:任何其他品牌LOGO或IP元素;政治敏感及带有煽动性的画面,国旗、国徽、旗帜、标识等元素;血腥、暴力、低俗、裸露、不雅等倾向的画 面及元素;侮辱、诽谤或带有歧视性(包括但不限于种族、宗教、民族、性别歧视)的影射倾向画面及元素;其他任何会引起公众观感不适的画面及元素。
7.原创声明:参赛作品需保证完全由本人原创,不得涉及版权、署名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权等任何合法权益,参赛者不得使用AIGC内容直接参赛,并确保未在其他任何媒体和公开场合传播、展示;不得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参赛资格并取消其获奖奖项;参赛作者需接受并尊重主办方及承办方针对原创性的判定结果,如有任何产权纠纷,责任由参赛作者承担。
8.权利归属:大赛主办单位对参赛获奖作品享有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权利;参赛者在按照赛事规定的方式提交参赛作品时,须同意参赛获奖作品的著作权(除人身专有部分权利外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权利)、专利申请权等权利不可撤销地无偿归大赛主办单位独占所有;参赛者不得自行使用、处分或授权、转让给第三方使用上述权利。
9.修改权:对于参赛入围获奖作品,主办单位可对其进行必要的修改,参赛者无异议也不得主张费用或权利;最终未获得任何奖项的参赛作品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将归还参赛者。
10.争议解决:因本次大赛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应将争议提交大赛主办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11.文件保存:请投稿者妥善保存作品源文件,如因文件损坏、丢失或提交失败导致无法参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2.评审规则:评审结果由专家委员会根据作品质量及活动规则综合评定,投稿者需尊重评审结果,不得异议。
13.活动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主办方有权对活动时间、规则或奖项设置进行调整,并及时通过官方渠道公布。
14.信息真实性:投稿者需确保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有效,如因信息不实导致无法联系或颁奖失败,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如需了解更多活动详情,请关注“文旅霞浦”公众号,或通过公众号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