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雪冰城的“雪王”形象,以雪人戴王冠、举冰淇淋权杖为标识,搭配独特的店面装潢与品牌设计,早已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鲜明的认知。冰语时间曾使用的“白熊王冠图形+冰语时间”标识,从元素上看,王冠、权杖与蜜雪冰城的设计存在相似性。尽管单一元素未必能直接判定侵权,但商标判定的核心在于整体视觉效果与市场混淆可能性。美国“Gorham Co. v. White (1871)”案确立的“普通观察者测试”便指出,若普通消费者在正常购买中仅凭视觉就可能将两者混淆,即构成侵权。蜜雪冰城的整体商业形象已高度固化,冰语时间在标识、装潢等多方面的近似,客观上容易引发消费者误认,这正是法院判定其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的关键因素。